生平買過兩台MP3,都是某牌子的。
第一台,用一般鹼性電池,連續使用可達2小時,當時這可算是高效能了。
第二台,充電式電池,可連續使用十小時,搭飛機都到雪梨了,聽到妳耳朵會發麻。
自從有了小白,加上第二台MP3因為接觸不良,就很少用了。現在在家就是五聲道音響伺候;上班就用公司的黑金剛;搭公車就睡覺,其實也沒多少機會再用MP3這小東西。
今晚突然想到,很想再買一個高科技玩具來玩玩,上網查了查,都沒喜歡的,喜歡的,都不知道價錢。
友達傳來兩項推薦產品。
Creative, my favor,仙女前兩台都是這家的。
這台粉紅九宮格,真的炫到爆,可惜台灣沒有上市,這檔是美國聖誕促銷商品的樣子,外型我喜歡啊。
這兩台應該是姐妹品吧,雖說我買東西除了要虛華外,代言人也很重要,暴龍代言的雖然會降低仙女購買慾,但這款紅色真的紅到我的心坎裡。
上面那個香檳金也很豪華有質感。
除了容量大、可聽音樂、可看影片、可看相本、可線性傳輸等功能看的我眼花撩亂外,每款都長效到可連續播放4~50個小時真的嚇壞我了。
廳上30小時,耳朵都燒壞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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