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到樓下星巴克,用大杯星冰樂加價又買了一隻星偶像!!

拿到的時候迫不急待就打開看這次抽中哪一仙,ㄧ打開還來不及看就掉到地上!!

我不以為意的趕快把她撿起來,跟同事兩個人東看西看的研究那隻藍色小熊好久,等飲料好了,我們就回公司上班。

像我這樣愛現的人,回到公司後,跟同事兩個先將我不愛的星冰樂分掉(他也真可憐,要被強迫喝半杯冰巧克力),然後我就拿著我新的戰利品到處炫耀!!

其他同事很稀奇的拿起來看,突然:咦的ㄧ聲!!我的媽阿,他的腳斷了!!不會吧!!

奇怪怎會這樣?難道是我摔斷的嗎?我趕緊跑去問了跟我去買的同事,我們兩個十分、100%的確定,小熊在回到公司之前是好ㄉ。所以,應該不是摔斷腿的!!

所以,晚上的時候就拿著受傷的小熊給店家,我還拿了發票要證明是今天買的,ㄧ打開看到摔斷腿的小熊,星巴克先生及小姐馬上說:啊!怎會這樣,這要退給總公司耶!!因為店裡的都賣完了!!

她們連問都不問ㄧ句是何時摔斷的?怎樣摔斷的?是不是有家暴?還是碰到粗魯女把他折斷?只是拿出ㄧ張紙要我寫下聯絡電話,再換ㄧ隻新的給我!

嗚嗚嗚!!好窩心!!我心想:這樣做生意就對啦!!

等拿到出院的小熊,再讓大家欣賞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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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cechen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