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的好友有兩種,先說第一種。

在新光三越A8 (A4???就威秀對面那家),吃賽門甜不辣,我坐在櫃檯前,這個位置我最喜歡,因為吃完甜不辣一定要來碗湯,坐這裏只要把手一伸跟老闆說:來碗湯,很有Fu耶。

後面有位人客說:老闆我要碗甜不辣。

這聲音好熟,不是那個大學時候的始炳妹嗎?

我回頭看,果然就是歲月都不曾在他臉上留下腳印的炳妹啊~~~

(ps. 早八百年前,我認識炳妹的時候,他就先老起來放了,時光匆匆,上帝真是公平的,這年紀的他,剛好~~)

看到我,炳妹很開心啊,卯起來把我跟友達前面的那幾盤都買單了,臨行還奉送"蚵仔煎"一盤,彷彿在處罰我。炳妹往費你我同學一場,居然不知老娘根本不敢碰蚵仔,這個台灣最有名的食物對我來講,是可怕的東西啊~~~

聊了幾句,他要跟他親親老婆去享用晚餐,只撂下一句~找幾個同學來聚餐吧,我請客~

哇啊~~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你一定不是炳妹~

好豪邁啊~~

呵呵呵~~~我身邊的友達好像很羨慕我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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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來是第二種"好友"。

來到Pixnet是因緣際會,會開始寫寫Blog,不過只是想模仿一些星星有個什麼個人官網滿足那小小虛榮心,讓一些親戚五十有個地方來鬥鬥嘴、留留訊息之類的。

沒想到一個"審計風雲"的副主編(從香蕉日報重金挖角而來),留了一個太有趣的留言,一時之間,好像這個小地方來了很多貴客光臨。

Blog除了可以po文、傳照片跟影音,其實他有什麼功能我也不太知道。

今日上pixnet首頁,發現我有新的訊息,說是有人想申請我為"好友"。

遲遲不知道該不該按下"接受"那個鍵??

老實說我不知道這個"好友"是做什麼的啊~~米納桑~~

而且拖了那樣久才發現有這些訊息,真的是我太笨~斯米媽先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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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icechen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